了解全球塑料条约谈判的最新进展

- 发布日期 2026 年 2 月 18 日

塑料污染危机是一个紧迫的人权问题:呼吁采取区域行动

东南亚政策制定者、亚太地区“摆脱塑料”运动成员和东盟人权议员协会(APHR)联合声明

通讯中心

马来西亚吉隆坡 | 2025 年 7 月 5 日

  1. 我们,以下署名的国会议员、民间社会组织和来自东南亚各地的环境正义倡导者,于 2025 年 7 月 4 日至 5 日齐聚吉隆坡,参加由“摆脱塑料”(BFFP)亚太协调小组和东盟议员人权组织(APHR)以及该地区“摆脱塑料”运动成员共同举办的区域研讨会“塑料污染对人权的影响”。
  2. 我们达成了一个共同的承诺:捍卫东南亚所有人民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权利,并共同应对该地区最紧迫和最被忽视的危机之一——塑料污染和跨境塑料垃圾贸易对人权的影响。
  3. 我们认识到 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从开采和生产到消费、处置和跨境贸易——已成为对人权、公共卫生和环境完整性的系统性威胁。这场危机的影响不成比例地落在拾荒者和其他非正规回收价值链中的工人、原住民、妇女、儿童以及边缘化的沿海和农村地区[与第一部分相关]。
  4. 持续的 塑料垃圾的跨境贸易这种常常被伪装成回收利用的做法,使得全球北方国家得以将环境负担转移到东南亚。尽管各国都颁布了国家禁令,并承担了《巴塞尔公约》规定的国际义务,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和泰国等国仍然是垃圾倾倒和有毒物质暴露的热点地区。[与第三节相关]
  5. 我们赞赏目前区域取得的进展。 通过各项宣言和框架,包括《东盟海洋垃圾行动框架》(2019年)、《曼谷海洋垃圾宣言》(2019年)、《东盟经济共同体循环经济框架》(2021年)、《东盟海洋垃圾区域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东盟塑料循环宣言》(2024年),这些文书是 不具约束力且缺乏人权 他们做了 完全没有提及享有健康环境的权利。例如,塑料污染对弱势群体造成的不成比例的影响、环境捍卫者面临的风险,以及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的必要性。[与第二节相关]
  6. 此外,即将到来 东盟关于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权利的宣言(2025年)——这项可能具有变革意义的里程碑式决议承认环境权为人权——却未能明确地将环境权与塑料污染、海洋垃圾和跨境废物贸易联系起来。[开幕式]
  7. 与此同时,在全球层面,关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谈判也在进行中。 全球塑料条约 这为东盟成员国提出雄心勃勃、以公正为导向的措施提供了一个关键窗口。然而,尽管塑料污染给该地区带来了严峻的后果,东盟却缺乏统一、有力的谈判立场,也缺乏让议员和民间社会参与制定其立场的正式机制。[与第二场会议相关]

因此,我们在此声明以下共同承诺和建议:

8. 重申塑料污染是一项人权 它危及人们的健康权、清洁用水权、食物权、工作权和安全环境权。东盟必须将塑料治理视为一项人权要务,而不仅仅是环境或废物管理问题。

9. 呼吁东盟[外长]及其成员国:

  • 制定以环境正义、性别平等和人权为基础的区域塑料污染和塑料废物贸易行动计划。
  • 协调并执行跨境塑料垃圾进口法规,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 制定区域性塑料垃圾进口禁令,并辅以明确的逐步取消时间表、强有力的执法机制,以及促进和加强国内垃圾收集的替代方案,以实现国家和区域循环经济。
  • 敦促东盟禁止进口塑料垃圾,并制定一项环境友好、社会公正的跨境塑料垃圾管理区域协议。
  • 为面临恐吓、骚扰或刑事定罪的环境捍卫者、垃圾处理工人和地方领导人提供法律和人身保护。
  • 保障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包括企业关于塑料生产、废物流动和污染的数据。
  • 将公民社会、国家人权机构、土著社区和议员的包容性参与制度化地纳入环境政策制定过程。

10. 呼吁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采取以下行动:

  • 将跨境塑料污染和废物贸易纳入《区域环境权利行动计划》,作为《东盟关于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权利宣言》通过后的后续行动。
  • 确保区域伙伴关系协议包含与减少海洋垃圾、塑料垃圾进出口管制和流域合作相关的监测目标、可衡量的指标、时间表和预算分配。
  • 确保在《恢复权利和协议》制定过程中与民间社会和受影响社区进行包容性磋商。
  • 通过区域原则和国家层面的指导方针,认可并保护环境捍卫者。
  • 在环境决策中,加强和制度化地方和原住民知识体系。
  • 鼓励东盟成员国对在高风险行业经营的企业实行强制性的环境和人权尽职调查。
  • 使区域政策与《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GPs)和《埃斯卡苏协定》等全球文书保持一致。

11. 敦促东盟成员国牵头开展全球塑料条约谈判,具体措施包括:

  • 倡导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以解决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从上游生产到最终处置的影响。
  • 逐步淘汰可避免的、有问题的和一次性塑料制品,并建立重复使用、补充装和延长生产者寿命的系统。
  • 支持在全球范围内禁止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塑料垃圾,特别是那些缺乏处理此类垃圾基础设施的国家。
  • 要求在技术转让、财政支持和能力建设方面做出强有力的规定,以支持全球南方国家的公正转型。

12. 致力于加强民间社会与议员之间的合作,以:

  • 改革国家法律,使其与区域和全球关于塑料减量、废物管理和循环利用的条约标准保持一致。
  • 提高塑料供应链各环节的企业透明度和问责制,包括通过尽职调查等方式。
  • 监督国家和私营部门遵守环境和人权的情况
  • 推广一线和社区主导的解决方案,包括原住民团体、基层组织和非正规废弃物处理者所倡导的解决方案。

我们在此声明,我们将共同致力于采取以下行动,确保将东盟塑料治理作为一项人权要务:

13. 对于议员:

  • 提出一项决议 在即将召开的东盟议会联盟大会(AIPA)大会上,重申东南亚所有人民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权利,并承认塑料污染和跨境塑料垃圾贸易是具有深远人权和环境影响的紧迫区域危机。
  • 领导国家立法改革 通过制定或加强以下法律,使之与国际标准和区域愿景保持一致:
    • 规范塑料的生产和消费;
    • 禁止或限制塑料垃圾进口;
    • 强制企业进行环境和人权尽职调查;
    • 推进循环经济原则;
    • 强制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和污染者付费制度
  • 建立议会监督机制,以监测:
    • 环境法规的实施和执行;
    • 公司和进口商的行为;
    • 公共部门问责制,包括废物管理、环境正义和公正转型举措的预算利用。
  • 确保公共预算反映受影响最严重社区的需求包括非正式垃圾处理工人、妇女、土著人民以及当地、农村和沿海居民,优先考虑包容性、公平性和以权利为基础的环境项目。
  • 倡导保护环境捍卫者、举报人和一线社区 通过法律保障和公众支持,承认它们在维护环境和民主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
  • 召开包容各方的国家和地方对话 让公民社会、青年、学术界、原住民领袖和边缘群体参与到制定东盟在全球塑料条约谈判及其他领域中的角色方面的国家立场中来。
  • 代表人民的利益,特别是那些受塑料污染影响最严重的人的利益。在所有议会职能中,确保政策以人为本、兼顾性别平等和气候公正。
  • 共同建立东南亚议会反塑料污染网络,以:
    • 促进持续的跨境合作与知识交流;
    • 协调东盟成员国的立法工作;
    • 参与联合监督任务和区域磋商;
    • 在区域和全球论坛上,包括东盟平台和全球塑料条约谈判中,发出统一的声音;
    • 面对塑料污染,要加强议会作为权利保护者和环境正义捍卫者的作用。

14. 对于公民社会:

  • 在东盟海洋环境网络(ASOEN)和东盟人权委员会(AICHR)倡导将人权纳入东盟海洋垃圾和塑料治理框架。
  • 鼓励东盟整体,特别是东盟社会经济网络和东盟人权委员会,正式建立平台,让民间社会组织、学术机构和议员共同制定政策建议。
  • 加强基层对塑料垃圾进口和环境问题的监测
  • 建立跨境联盟,追踪塑料流动,揭露非法倾倒行为
  • 协调各国和各区域参与《全球塑料条约》

15. 具体而言,我们呼吁东盟环境高级官员会议(ASOEN)在马来西亚兰卡威举行的第36届会议(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与开幕式相关]

  • 将塑料污染认定为区域人权紧急事件 并承诺采取紧急、协调和以人权为基础的应对措施。这一框架必须指导所有环境战略,并纳入东盟环境网络(ASOEN)各工作组、跨部门协调以及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ASCC)2025年后战略计划的主流。
  • 整合社会保障、能力建设和财政支持方面的具体措施 迈向摆脱塑料依赖的公正转型框架。这些框架必须包括有针对性的预算拨款和政策机制,优先考虑非正规垃圾处理工人、妇女、青年、原住民和沿海社区——这些群体受塑料污染的影响最为严重。公正转型必须成为东盟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核心。
  • 确保ASCC 2025年后议程充分纳入环境正义和人权保障措施。即将发布的《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合声明》(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而作)反映了塑料与生物多样性之间的联系,而体制改革加强了东盟环境网络应对塑料污染等复杂、跨界环境威胁的能力。

这份联合声明呼吁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加强区域团结,采取变革行动,以恢复我们的生态系统,保护我们的人民,维护当代和后代的环境和人权。

如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澄清,请联系: devayani@breakfreefrom Plasti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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